
承租方租賃了一個車間,出租方一直未開具不動產租賃發票。今年,因一些原因,出租方將2017年度 2018年度的租賃發票補開了。而因為對方沒有發票提供,承擔方也未計提房租費用稅前扣除。那現在補的發票我要做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么,且匯算清繳時作調增處理會風險么?請老師指教。謝謝
答: 你能去修改你的年報 你要去抵扣所得稅的,實際業務沒有風險的
1 去年暫估的成本匯算清繳前回來發票可以稅前扣除 年底是虧的 年報按照調整后的填寫嗎 ?當月做賬還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嗎 問題2 去年的房租 年底匯算清繳前開了發票,稅額可以計入開發票的當月嗎
答: 您好:問題一:去年暫估的成本在匯算清繳前收回發票,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調整,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報表可以按調整后的內容填寫。當月做賬調整需要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調整成本、調整應繳納的所得稅、把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轉利潤分配-未分中; 問題二:去年的房租,去年年度開了發票,稅額可以直接記入開發票的當月。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有筆跨期的差旅費2萬,應該做到20年,但是業務員當時車禍沒回來,上周才回公司,差旅費我的的分錄是: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萬貸:現金 2萬下周匯算清繳,我是不是可以稅前扣除這筆2萬的費用?
答: 你有發票的,可以的。


阿慢 追問
2021-04-05 14:27
郭老師 解答
2021-04-05 14:30
阿慢 追問
2021-04-05 14:32
郭老師 解答
2021-04-05 14:38
阿慢 追問
2021-04-05 14:41
郭老師 解答
2021-04-05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