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計提單位社會保險: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單位承擔) 2、上交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單位承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3、 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銷售/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4、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應付職
答: 你好,你想問的問題具體是?
老師:社保局上月直接征收社保費時,直接抵扣了失業保險個人部分,因有個員工已離職,在做工資的時候個人部分多出來了22,分錄如下:借: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8,784.04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養 0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醫 8,099.92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失業 0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工傷 0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生育 426.34 貸: 其他應收款-單位 17310.3 借方 其他應收款-單位 -22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2現在要把這22調整到“應付職工薪酬-失業保險”科目,該如何調整這兩筆分錄啊?
答: 你好,計提社保單位繳納社保,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社保,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計提個人繳納社保,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其他應付款-職工個人社保。 是不是給這個人工資扣了22,但是實際上并沒有支付給社保?如果是的話,借:其他應付款-職工個人社保,貸:其他應付款-職工退款。為什么要計入“應付職工薪酬-失業保險”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給工程建造師交的社保這樣做行嗎?單位部分計提時: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保保險費發放時: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保保險費貸:銀行存款個人部分: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工資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發放時: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貸:銀行存款
答: 個人部分: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 發放時: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 貸:銀行存款 個人的部分不應進入工程施工,是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