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莊老師
職稱: 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審計師
2020-07-27 17:37
你好,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貸銀行存款,附加稅,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貸銀行存款,等月末結轉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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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申報,就是填列增值稅的預交金額
2021-09-10 10:00:51

附表填的預繳金額是增值稅金額
2023-09-11 13:21:30

預交增值稅是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2019-01-12 03:36:32

你好,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貸銀行存款,附加稅,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貸銀行存款,等月末結轉才做
2020-07-27 17:37:00

你好!房開企業在確認收入時,需要將前期預繳的增值稅附加稅轉入“稅金及附加”科目。具體的會計處理步驟和計稅依據如下:
會計處理步驟:
1. **確認收入**:
- 當房開企業確認收入時,應按照會計準則進行賬務處理,確認相應的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2. **計算應交稅費**:
- 根據確認的收入金額,計算應交的增值稅及其附加稅(包括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
3. **預繳增值稅及附加稅**:
- 如果之前已經預繳過增值稅及其附加稅,且預繳金額超過了實際應繳稅額,那么在確認收入時,需要將多繳的部分從“應交稅費”科目轉入“稅金及附加”科目。
4. **編制會計分錄**:
- 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等科目。
- 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 同時,如果存在多繳稅額需要轉入“稅金及附加”科目的情況,則借記“應交稅費”相關明細科目,貸記“稅金及附加”科目。
計稅依據:
- **增值稅**:
- 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銷售額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營業額。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說,主要是根據其銷售不動產的價款來確定增值稅的計稅依據。
- **增值稅附加稅**:
- 增值稅附加稅(如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通常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即,這些附加稅是基于已繳納的增值稅稅額按照一定的比例計算得出的。
綜上所述,房開企業在確認收入時,如果需要將前期預繳的增值稅附加稅轉入“稅金及附加”科目,其計稅依據主要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以及相關的稅率或征收比例。具體的會計處理應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和會計準則的要求。
2024-10-01 21: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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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7 18:16
莊老師 解答
2020-07-27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