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那居民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是不是不免個稅?居民個人從境內投資企業取得股息、紅利所得是不是需要征個稅?
答: 您好,居民個人的話,從外商企業,也是不免的,然后居民企業境內的股息,持股一年以上面
2019年8月,某外商投資企業雇員麗莎(非居民個人)取得薪金收入30000元,從其他公司獲取勞務報酬收入25000元,當月還獲得稿酬收入12000元。依照現行稅法規定,麗莎8月應納個人所得稅為()元。A.11106B.8706 C.2652D.6642
答: 您好!老師正在看題目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1.某外籍個人2020年8月在我國境內企業任職,當年未離境。2019年8月-12月取得以下收入:(1)每月工資50000元,全部由境內企業支付;(2)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利所得15000元;(3)每月現金方式的餐補10000元;(4)取得境內一次性稿酬3000元;(5)擔任非任職公司獨立董事,年終一次性取得董事費5萬元,通過市民政局向貧困地區捐贈2萬元。根據上述資料,計算其2020年8月-12月應納個人所得稅。
答: 8月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50000+10000-5000)*0.1-2520=29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