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什么清償了,還要進行再追索
答: 您好,這里是丙公司清償,丙可以向甲和乙追索的意思,不是丁。
你好,為什么會有“再追索權”,而且在次追索的時候為什么要求債務人償還“已清償的全部金額”
答: 再追索的實質要件是追索義務人已履行自己的追索義務,向追索人償還了追索金額并取得票據。無論是在期前追索還是期后追索,只要追索義務人履行了追索義務,均可向其前手主張再追索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這道題答案對嗎?再追索權的時效期間為3個月。起算日為自清償之日或被起訴之日。所謂清償之日,是指再追索權人自己所進行的清償之日;清償日為6月15日,再追索日不應該是9月15日嗎?
答: 你好,找一般前手再追索是3個月,但是找出票人不是的,答案是正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