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我有一個問題,全年一次性獎金。 比如19年獎金我們12月發放1萬。我可以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個稅?;蛘卟⑷刖C合所得。 那我并入綜合所得的時候,我要每個月都輸入獎金金額嗎?1萬÷12=833元。 可是獎金是年底才會知道呀。 還有一個問題: 獎金我可以2020年個稅匯算之前在發放嗎。比如2020.2月發放
FINE &趙娜
于2020-05-29 12:04 發布 ??1304次瀏覽
- 送心意
湯貴彬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2020-05-29 12:07
同學你好,同學,獎金并入綜合所得 可以一次性輸入的,
此處,你19年獎金放在2020年發放,就算是2020年收入,不可以并入19年內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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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同學,獎金并入綜合所得 可以一次性輸入的,
此處,你19年獎金放在2020年發放,就算是2020年收入,不可以并入19年內匯算清繳
2020-05-29 12:07:40

上一年的你可以不用作調整,等到稅務稽查時再說,你只將你自己的今年的申報正確就可以。
2019-05-13 15:15:55

你好,對的,你的理解是正確的
2020-06-10 11:19:40

是的,賬載金額和稅收金額填寫一致 的就行
2021-05-28 09:56:48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即年終獎的總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計算方法分兩種情況:
1、扣除三險一金后,如果當月工資超過3500元,則將年終獎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到對應稅率,然后直接套入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得出應繳稅額。
2、扣除三險一金后,如果當月工資收入不足3500元,則先從年終獎中拿出一部分錢,將當月工資補足到3500元,然后將剩余的年終獎金額套入計算公式,得出應繳稅額?! ?
舉例說明:
如果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為3400元,年終獎為1萬元,那么首先從年終獎中減去100元補足當月工資,然后將9900元除以12得出825元,對應的稅率為3%,那么年終獎扣稅額為9900×3%-0=297元。
如果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為3500元,發放年終獎為19500元,將19500元除以12得出1625元,對應稅率為10%,那么年終獎扣稅額為19500×10%-105=1845元。
2016-02-13 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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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E &趙娜 追問
2020-05-29 12:13
湯貴彬老師 解答
2020-05-29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