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為什么沒有暫時性差異呢計稅基礎=負債賬面價值-未來期間按稅法規定可于稅前扣除金額
答: 你好,可以這么理解,免稅收入,是不管現在還是將來都不繳稅,是永久性差異,而非暫時性差異,產生遞延所得稅的前提是暫時性差異
請老師講解一下怎么理解負債的計稅基礎的定義公式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可以在稅前扣除的金額?還有定義式是怎么來的??
答: 負債的計稅基礎就是在稅法上看負債未來計不計入費用,在稅前扣除,如果未來可以計入費用在稅前扣除,意思就是未來可扣除,這時候計稅基礎等于0。就比如計提保證費用,在計提當期的保證費用是在會計利潤中扣除了的,但是稅法不允許計提的時候扣,稅法允許實際發生保修費時扣,因此要納稅調增,未來發生時再扣,這部分費用就是未來可扣除的費用。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2×17年10月5日,甲公司因為乙公司銀行借款提供擔保,乙公司未如期償還借款,而被銀行提起訴訟,要求其履行擔保責任。12月31日,該案件尚未結案,甲公司預計很可能履行的擔保責任為3000 000元。假定稅法規定,企業為其他單位債務提供擔保發生的損失不能稅前扣除。要求:計算2×17年12月31日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并判斷應確認為什么?
答: 20×9年12月31日,該項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為 3 000 000元,由于稅法不允許稅前扣除,因此未來可抵扣為0,那么計稅基礎為3 000 000元(3 000 000-0)。該項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等于計稅基礎,不產生暫時性差異。
老師:中級內容:負債的計稅基礎=原值(賬面價值)-未來抵扣金額,那五險一金準予扣除,不就是可以抵扣,計稅基礎=0,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為什么教材上說的是不產生暫時性差異?
負債的計稅基礎等于負債賬面價值減去以后允許抵扣的金額,但是以后20萬元是不允許扣除的,那么只允許扣除180萬元,計稅基礎怎么會是200呢
老師,應付職工薪酬為100萬,允許當年稅前扣除為90萬,超過金額未來不允許稅前扣除,為什么負債賬面價值是100萬,負債的計稅基礎也是100萬,90萬不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