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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0-05-20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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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項目填報說明
1.第1行“一、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所得稅”:填報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減免企業所得稅的金額。本行填報根據本期《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第23行計算的減免企業所得稅的本年金額。
2.第2行“二、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稅法、《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4號)等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本行填報表A107041第31行金額。
3.第3行“三、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區內取得的所得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國務院關于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稅收優惠的通知》(國發〔2007〕40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21號)等規定,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記注冊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本行填報表A107041第32行金額。
4.第4行“四、受災地區農村信用社免征企業所得稅”:填報受災地區農村信用社按相關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的金額。本行不得填報。
5.第5行“五、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扶持動漫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5號)、《文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文市發〔2008〕51號)、《文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有關問題的通知》(文產發〔2009〕18號)等規定,經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享受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所得稅。本行填報根據表A100000第23行計算的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6.第6行“六、線寬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27號)等規定,2017年12月31日前設立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110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線寬小于0.8微米(含)的企業)”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7.第7行“七、線寬小于0.25微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號)等規定,線寬小于0.25微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120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線寬小于0.25微米的企業)”且表A107042“減免方式”填報“400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8.第8行“八、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號)等規定,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130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企業)”且表A107042“減免方式”填報“400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9.第9行“九、線寬小于0.25微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27號)等規定,2017年12月31日前設立的線寬小于0.25微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120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線寬小于0.25微米的企業)”且表A107042“減免方式”填報“210企業五免五減半——免稅”“220企業五免五減半——減半征稅”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10.第10行:“十、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27號)等規定,2017年12月31日前設立的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130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企業)”且表A107042“減免方式”填報“210企業五免五減半——免稅”“220企業五免五減半——減半征稅”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11.第11行“十一、新辦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集成電路設計和軟件產業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8號)等規定,我國境內新辦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210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新辦符合條件企業)”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12.第12行“十二、國家規劃布局內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可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號)等規定,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可減按1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220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符合規模條件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230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符合領域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13.第13行“十三、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集成電路設計和軟件產業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8號)等規定,我國境內新辦的符合條件的企業,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311軟件企業(一般軟件企業—新辦符合條件企業)”“321軟件企業(嵌入式或信息系統集成軟件—新辦符合條件企業)”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14.第14行“十四、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可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號)等規定,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可減按1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312軟件企業(一般軟件企業—符合規模條件的重點軟件企業)”“313軟件企業(一般軟件企業—符合領域條件的重點軟件企業)”“314軟件企業(一般軟件企業—符合出口條件的重點軟件企業)”“322軟件企業(嵌入式或信息系統集成軟件—符合規模條件的重點軟件企業)”“323軟件企業(嵌入式或信息系統集成軟件—符合領域條件的重點軟件企業)”“324軟件企業(嵌入式或信息系統集成軟件—符合出口條件的重點軟件企業)”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15.第15行“十五、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封裝、測試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鼓勵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6號)規定,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封裝、測試企業,在2017年(含2017年)前實現獲利的,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2017年前未實現獲利的,自2017年起計算優惠期,享受至期滿為止。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400集成電路封裝測試企業”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16.第16行“十六、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關鍵專用材料生產企業、集成電路專用設備生產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鼓勵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6號)規定,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關鍵專用材料生產企業、集成電路專用設備生產企業,在2017年(含2017年)前實現獲利的,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2017年前未實現獲利的,自2017年起計算優惠期,享受至期滿為止。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500集成電路關鍵專用材料生產企業”“600集成電路專用設備生產企業”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17.第17行“十七、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免征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中央宣傳部關于繼續實施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6號)等規定,從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文化藝術的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自轉制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轉制的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繼續免征五年企業所得稅。本行填報根據表A100000第23行計算的免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18.第18行“十八、符合條件的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的通知》(財稅〔2016〕111號)等規定,符合條件的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的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本行填報根據表A100000第23行計算的免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19.第19行“十九、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外包類)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等規定,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表A000000“206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類型”填報“110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120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130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根據表A100000第23行計算的減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20.第20行“二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8〕44號)等規定,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表A000000“206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類型”填報“210計算機和信息服務”“220研究開發和技術服務”“230文化技術服務”“240中醫藥醫療服務”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根據表A100000第23行計算的減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21.第21行“二十一、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2號)、《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贛州市執行西部大開發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4號)、《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4號)等規定,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設在贛州市的鼓勵類產業的內資和外商投資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本行填報根據表A100000第23行計算的減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因享受該項優惠政策適用不同稅率的,本行填報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第十八條規定計算的減免稅額。
22.第22行“二十二、**困難地區新辦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困難地區新辦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53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完善**困難地區重點鼓勵發展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6〕85號)等規定,對在**困難地區新辦的屬于《**困難地區重點鼓勵發展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范圍內的企業,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本行填報根據表A100000第23行計算的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23.第23行“二十三、**喀什、霍爾果斯特殊經濟開發區新辦企業定期免征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喀什霍爾果斯兩個特殊經濟開發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12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完善**困難地區重點鼓勵發展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6〕85號)等規定,對在**喀什、霍爾果斯兩個特殊經濟開發區內新辦的屬于《**困難地區重點鼓勵發展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范圍內的企業,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五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本行填報根據表A100000第23行計算的免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24.第24行“二十四、廣東橫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廣東橫琴新區、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深圳前海深港現代化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及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4〕26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平潭綜合實驗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增列有關旅游產業項目的通知》(財稅〔2017〕75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橫琴新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增列旅游產業項目的通知》(財稅〔2019〕63號)等規定,對設在廣東橫琴新區、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和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本行填報根據表A100000第23行計算的減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25.第25行“二十五、北京冬奧組委、北京冬奧會測試賽賽事組委會免征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60號)等規定,為支持發展奧林匹克運動,確保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順利舉辦,對北京冬奧組委免征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北京冬奧會測試賽賽事組委會取得的收入及發生的涉稅支出比照執行北京冬奧組委的稅收政策。本行填報北京冬奧組委、北京冬奧會測試賽賽事組委會根據表A100000第23行計算的免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26.第26行“二十六、線寬小于130納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財稅〔2018〕27號規定,集成電路線寬小于130納米,且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自企業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140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線寬小于130納米的企業)”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27.第27行“二十七、線寬小于65納米或投資額超過15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財稅〔2018〕27號規定,集成電路線寬小于65納米或投資額超過150億元,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自企業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150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線寬小于65納米或投資額超過150億元的企業)”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28.第28行“二十八、其他”:根據相關行次計算結果填報。本行=第28.1+28.2+28.3行,各行按照以下要求填報:
第28.1行“(一)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關于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公告2019年第60號)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本行填報根據表A100000第23行計算的減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第28.2行“(二)其他1”:填報當年新出臺且本表未列明的其他稅收優惠政策,需填報項目名稱、減免稅代碼及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第28.3行“(三)其他2”:填報國務院根據稅法授權制定的及本表未列明的其他稅收優惠政策,需填報項目名稱、減免稅代碼及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29.第29行“二十九、項目所得額按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疊加享受減免稅優惠”:納稅人同時享受優惠稅率和所得項目減半情形下,在填報本表低稅率優惠時,所得項目按照優惠稅率減半計算多享受優惠的部分。
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集成電路生產項目、其他專項優惠等所得額應按法定稅率25%減半征收,同時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集成電路線生產企業、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等優惠稅率政策,由于申報表填報順序,按優惠稅率減半疊加享受減免稅優惠部分,應在本行對該部分金額進行調整。本行應大于等于0且小于等于第1+2+…+20+22+…+28行的值。
計算公式:本行=減半項目所得額×50%×(25%-優惠稅率)。
30.第30行“三十、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企業限額減征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2號)等規定,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準。本行填報企業納稅年度終了時實際減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減免稅總額部分,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減的企業所得稅金額。當年扣減不完的,不再結轉以后年度扣減。本行填報第30.1+30.2行的合計金額。
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就業扣減企業所得稅、企業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扣減企業所得稅,分別填報第30.1行、第30.2行。
31.第31行“三十一、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企業限額減征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退役軍人部關于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1號)等規定,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準。本行填報企業納稅年度終了時實際減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減免稅總額部分,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減的企業所得稅金額。當年扣減不完的,不再結轉以后年度扣減。
32.第32行“三十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于地方分享的部分減征或免征(免征減征:減征幅度____%)”:根據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2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決定減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縣決定減征或者免征的,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納稅人填報該行次時,根據享受政策的類型選擇“免征”或“減征”填報,二者必選其一。選擇“免征”是指企業所得稅款地方分成40%部分全部免征;選擇“減征:減征幅度____%”需填報“減征幅度”,減征幅度范圍是1至100,表示企業所得稅地方分成部分減征的百分比。如,地方分享部分減半征收,則選擇“減征”,并在“減征幅度”后填寫“50%”。本行填報(應納所得稅額-本表以上行次優惠合計)×40%×減征幅度的金額,以上行次不包括第28.1行、第28.2行、第28.3行、第30.1行、第30.2行。
33.第33行“合計”:填報第1+2+…+28-29+30+31+32行的合計金額。





老師,高企的研發臺賬是指那些呢 問
https://shanghai.chinatax.gov.cn/tax/bsfw/xzzx/bgxz/bal/202109/t460285.html 你好,你可以參考下這個。 答
您好,請問老師實際收匯金額比報關單上的金額多,這 問
你好,什么原因?多收的是四舍五入的差異嗎?還是匯兌損益? 答
老師:房東租房給我,物業收取水電費的時候,發票開的 問
你好,這個你想做正規,需要房貸再去稅務局代開發票給你。 答
小企業會計制度下,補交企業所得稅時適用未來適用 問
小企業會計制度下,補交企業所得稅時適用未來適用法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答
老師,請問下我們2024年供應商開出的成本發票價稅 問
直接調整成本費用科目調整為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修改上年的報表,視同上年正常做了那個發票業務 答
芬芳典雅 追問
2020-05-20 13:23
樸老師 解答
2020-05-20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