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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每月正常申報,但是由于公司不能按時發放,有時可能好幾個月發放一次工資,那么這次公司是要在發放月的次月合計申報個稅嗎?
老師,我們6月15日第一次申報個稅(所屬期5月)時數據填的0報,后來7月15日第二次申報6月所屬期個稅,數據填寫的實際發放的5月份工資還是5月6月合計數額了?
老師:請問:假如2019年的年終獎2020年2月發放,2020年2月才申報個稅,如果選用綜合計算,是不是只能綜合計算2020年的,還是2019年的數據呢?
公司給員工開工資,沒有給員工上社保,還用去勞動局給員工簽勞動合同么?工資按月發放正常記工資就可以么?沒交社保個稅每個月還正常申報么?


Justin 追問
2020-05-20 09:15
辜老師 解答
2020-05-20 09:17
Justin 追問
2020-05-20 09:19
辜老師 解答
2020-05-20 09:24
Justin 追問
2020-05-20 09:52
辜老師 解答
2020-05-20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