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即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如何處理?
大方的灰狼
于2014-10-10 11:30 發布 ??7988次瀏覽
- 送心意
羅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2014-10-10 11:31
依據【財稅[2003]158號】第二條: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即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所以那些喜歡和公司借款的股東,要及時清理自己的債務,來年再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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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財稅[2003]158號】第二條: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即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所以那些喜歡和公司借款的股東,要及時清理自己的債務,來年再借。
2014-10-10 11:31:44

1.可以
2.可以
新公司給你錢
欠你錢的那個公司給新公司jiukyq
2020-07-16 07:46:24

如果是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這種類型的參照12個自然月,如果是其他企業則到12月31日年度終了。
2020-01-02 15:15:31

1.吸收直接投資、借款、股權籌資、融資租賃
3.投資方式,可以直接股權投資,可以直接設備資金投資。銀行借款可以是長期借款短期借款。
3.利息*(1-所得稅)/(1-籌資費用)
2020-04-13 16:53:21

投入
借銀行存款貸實收資本
償還借款
借短期借款貸銀行存款
2022-12-31 09: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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