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2月工資和年終獎金一共42萬,2020年1月份發放,怎么計算稅比較少
答: 你可以12月份發21萬,1月份再發21萬,作為兩次的年終獎
老師早上好之前公司定落年終獎是工作滿1年發多一個工資。其中一個員工3月份入職,試用期3個月(3~5)月工資3000元;6月份轉正,月工資3500元。試用期的3個月要計獎金嗎?怎樣計算較合理?
答: 試用期的話 按照規定 和正式的話 是一樣的待遇 記入工作時間哦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好,我聽說有的公司每個月工資分兩次發放,第一次發基本工資,第二次以獎金的名義發,這樣做的目的是什么?合理嗎?
答: 都是最的公戶嗎


鏈家鄭飛 追問
2020-01-09 17:20
王超老師 解答
2020-01-09 17:21
鏈家鄭飛 追問
2020-01-09 17:26
王超老師 解答
2020-01-09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