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19-12-24 11:32
一、理財公司收到客戶理財投資款時,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代理業務負債——XX客戶
將此款借給其他公司,可參照銀行業的“貸款”科目處理
借:貸款
貸:銀行存款
二、說明
1、“代理業務負債”科目核算企業不承擔風險的代理業務收到的款項,包括受托投資資金、受托貸款資金等。
(1)企業收到的代理業務款項,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吸收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2)定期或在合同到期與委托客戶進行結算,按合同約定比例計算代理業務資產收益,結轉已實現未結算損益,借記“代理業務資產——已實現未結算損益”科目,按屬于委托客戶的收益,貸記本科目,按屬于企業的收益,貸記“手續費及傭金收入”科目。
(3)按規定劃轉、核銷或退還代理業務資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吸收存款”等科目。
(4)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收到的代理業務資金。
2、“貸款”科目核算企業(銀行)按規定發放的各種客戶貸款,包括質押貸款、抵押貸款、保證貸款、信用貸款等。
(1)企業發放的貸款,應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借記本科目(本金),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有差額的,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2)資產負債表日, 應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 借記 “應收利息”科目,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合同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3)收回貸款時,應按客戶歸還的金額,借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收回的應收利息金額,貸記“應收利息”科目,按歸還的貸款本金,貸記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額,貸記“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調整余額的,還應同時結轉。
(4)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按規定發放尚未收回貸款的攤余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