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公司要把資產剝離到另一個新公司,不以轉讓出售方式還能如何操作?
冬日陽光
于2019-12-13 16:01 發布 ??1009次瀏覽
-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19-12-13 16:02
你好,要不就是贈送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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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不就是贈送的哦
2019-12-13 16:02:45

錯的
2015-11-07 19:47:38

想要避稅的話第一盡量把房子的交易價格寫到最低。
2021-08-13 05:29:11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異。
(1)內部轉股:出資股東之間依法相互轉讓其出資額,屬于股東之間的內部行為,可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等即可發生法律效力。一旦股東之間發生權益之爭,可以以此作為準據。
(2)向第三人轉股:股東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出資時,屬于對公司外部的轉讓行為,除依上述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以及相關文件外,還須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對于向第三人轉股,公司法的規定相對比較明確,在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該項規定的立法出發點是:一方面要保證股權轉讓方相對自由的轉讓其出資,另一方面考慮有限公司資合和人合的混合型,盡可能維護公司股東間的信任基礎。根據公司法的這一規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外部股權轉讓必須符合兩個實體要件: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和股東會作出決議。這是關于公司外部轉讓出資的基本原則。這一原則包含了以下特殊內容
第一,以人數主義作為投票權的計算基礎。我國公司制度比較重視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數決定,而不是按照股東所持出資比例為計算標準。第二,以全體股東作為計算的基本人數,而不是除轉讓方以外股東的過半數。
2019-12-20 16:29:46

你好 這里是說未在全國中小企業轉讓系統掛牌的,不得采用公開方式轉讓。
2020-06-18 12: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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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陽光 追問
2019-12-13 16:03
樸老師 解答
2019-12-13 16:11
冬日陽光 追問
2019-12-13 16:20
樸老師 解答
2019-12-13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