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協議可以在糾紛發生后達成。為什么這句話是對的??
答: 仲裁協議是指雙方當事人自愿將他們之間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可仲裁事項提交仲裁裁決的書面協議。仲裁協議包括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糾紛發生后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 所以是對的,就是仲裁協議可以發生糾紛后設立
(5)甲公司不可以向法院起訴。依據規定,合法有效的仲裁協議對雙方當事人訴權的行使產生一定的限制,在當事人雙方發生協議約定的爭議時,任何一方只能將爭議提交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訴。本題中,甲乙雙方約定如雙方發生糾紛,選擇A仲裁機構仲裁解決,所以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訴。 那如果這個時候當事人去法院起訴 但是未提及有仲裁協議的,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起訴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 對嗎?
答: 你好,是的,如果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起訴提出異議的,是視為放棄仲裁協議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仲裁協議是在什么時候制定的?發生沖突之前還是發生沖突之后?
答: 你好,之前 、之后都可以,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就可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