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營改增后依據國稅(2011)13號文件,母公司以土地使用權增資給子公司不需增值稅吧
答: 同學,增資是不交增值稅的同學。
母公司以土地使用權通知子公司需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答: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服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同時第十一條規定:“有償,是指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經濟利益。” 基于以上稅收政策的規定,母公司以土地使用權作價投資全資子公司換取被投資企業的股權行為屬于有償取得“其他經濟利益”的行為,應按有償銷售無形資產行為征收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二)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屬于上述情形都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母公司無償轉讓給我們子公司一塊地,我們開發了對外出售的話,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第一項: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就沒有的扣除,是0嗎?雖然母公司繳納了出讓金的
答: 你好是的因為是無償取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