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先交納7至9月住房公積金,工資未發(fā),先計提住房公積金,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交納時,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代扣代繳住房公積金,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7一8月己從工資中心代扣了),至于9月因工資未發(fā)呢,借其他應收款\住房公積金(9月發(fā)工資需扣),貸銀行存款?對嗎?代扣代繳公積金使用了兩個科目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正確嗎?
海之藍
于2019-09-14 15:08 發(fā)布 ??2452次瀏覽
- 送心意
佟老師
職稱: 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相關問題討論

單位負擔的社保單獨計提的二級科目社保
你的個稅記應交稅費-個稅
2019-12-13 20:07:39

你好,你意思是計提工資時就把個人社保扣出來,可以的
2017-12-11 09:03:39

其他應收款處理方式
舉例個人部分社保金額為279,公司部分為716,月工資3500
月頭繳納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716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279
貸:銀行存款 995
月底計提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716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716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工資35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3500
個人部分從工資中扣回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fā)數(shù))3500
貸: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279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0
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 (實發(fā)數(shù))3221
公司部分需計提,個人部分不需計提,在發(fā)放工資時扣除
其他應付款核算方式
舉例個人部分社保金額為279,公司部分為716,月工資3500
1、計提公司部分
借:管理費用-社保 716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716
2、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 35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3500
3、次月繳納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716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部分 279
貸:銀行存款 995
4、發(fā)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3500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部分 27
2016-06-01 20:33:19

結轉8月份工資
借:管理費用-管理人員職工薪酬 11070.44
貸: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工資11070.44
這個是要手動做的
2019-11-06 13:35:03

你好,是的,完全正確的,還要貸銀行存款
2019-07-09 14: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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