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去公司兩個月還在試用期階段沒有簽合同,其中有部分原因是老板交接不當而導致給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當然這件事我也有很大的原因),我是否要承擔這個經濟損失。
答: 你好,這個是樂觀原因造成的不需要承擔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2 600×20%=520元)
答: 你好,請問是什么業務呢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您好。員工自動離職了 當時入職沒有簽勞動合同 現在去申請勞動仲裁 要我們賠償經濟損失費 我們要怎么做呢?
答: 你好,計入到離職補償金里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