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取得投資時因投資成本小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 問
下午好親,我看看題目 答
跨年發票紅沖,重新開票,小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制 問
你好,沒有區別,不用調表,直接沖減收入在紅沖年度 答
老師,我有點暈了,4.28收到 一張專票進項票,金額2658 問
你好同學,這個是這樣的 答
加工企業,農產品現在沒有加計扣除了是嗎? 問
同學你好 增值稅的嗎 答
支付認證費是不是可以做預付賬款也可以做應付賬 問
你好,看你公司會計科目的設置,一般最好計入其它應付款 答

增值稅專用發票,第一聯 記賬聯 銷售方記賬憑證 第二聯抵扣聯 購買方扣稅憑證 第三聯發票聯 購買方記賬憑證 第四聯 此聯不做報銷、扣稅憑證使用。購買方應該領取哪幾聯?
答: 您好!專用發票一般給第二及第三給對方
發票聯丟失,記賬聯可以作為報銷憑證嗎?
答: 你好!可以是可以,但是本身這個要罰款。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發票聯丟失,記賬聯能否作為報銷憑證的依據?
答: 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 1、書面報告、登報作廢。 《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被盜、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意見的通知》(國稅函〔1995〕292號)第三條規定,納稅人丟失專用發票后,必須按法規程序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公安機關報失。各地稅務機關對丟失專用發票的納稅人按法規進行處罰的同時,代收取“掛失登報費”,并將丟失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名稱、發票份數、字軌號碼、蓋章與否等情況,統一傳(寄)中國稅務報社刊登“遺失聲明”。傳(寄)中國稅務報社的“遺失聲明”,必須經縣(市)國家稅務機關審核蓋章、簽注意見。(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被盜、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0號)規定,為方便納稅人,稅務總局決定取消納稅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生被盜、丟失時必須統一在《中國稅務報》上刊登“遺失聲明”的規定。) 參考 《四川省國家稅務局關于普通發票管理中若干具體問題的公告》(四川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2年第11號)第四條關于丟失發票作廢申明規定,我省國稅系統管轄的納稅人發生發票遺失和被盜等丟失情形時,必須選擇在市州級以上(含市州級)正式發行的報紙上刊登作廢聲明,并在向主管國稅機關書面報告后的7個工作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補充提供已登報申明作廢的證明等資料。 辦理發票掛失損毀報告應提供的材料(來源福建國稅): (1)《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 (2)刊登遺失聲明的版面原件和復印件。 2、接受處罰。 《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以及攜帶、郵寄或者運輸空白發票出入境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丟失發票或者擅自損毀發票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3、憑證處理。 (1)增值稅專用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化增值稅發票領用和使用程序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9號)第三條規定,簡化丟失專用發票的處理流程: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可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或《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附件1、2,以下統稱《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可憑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和《證明單》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子夜的流星 追問
2019-07-17 16:07
宋生老師 解答
2019-07-17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