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般保證人喪失先訴抗辯權
顏菲
于2019-07-08 10:41 發(fā)布 ??1501次瀏覽
- 送心意
老江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9-07-08 10:49
你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先訴抗辯權: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fā)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chǎn)案件,中止執(zhí)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guī)定的權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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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先訴抗辯權: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fā)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chǎn)案件,中止執(zhí)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guī)定的權利的。
2019-07-08 10:49:56

《民法典》實務分享:一般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
一、基本案情
原告陳某出借5萬元給被告許某,被告張某表示如果許某到期無法償還,由張某償還。被告許某到期未還,原告起訴兩被告。一審法院在審理中作出以下三點認定:第一,張某是一般保證人,有權行使先訴抗辯權。第二,不可在處理主債務同時處理一般保證債務。第三,因原告未曾向許某起訴,未有生效判決和執(zhí)行裁定,故無法適用更換住址導致履行債務發(fā)生巨大困難的除外責任。據(jù)此,一審法院駁回陳某對張某的訴請。二審維持原判。
二、律師點評
關于該案的認定,第一,系一般保證人專屬的先訴抗辯權,又稱為檢索抗辯權,是指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就債務人的財產(chǎn)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
第二,認定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5條的規(guī)定相左。該條允許債權人一并起訴債務人和保證人,法院一并處理,但需要在判決書中明確在對債務人財產(chǎn)依法強制執(zhí)行后仍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才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認定系一般保證的除外責任,將債務人的特定情形推定為構成法律所規(guī)定的“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
2024-08-31 21:37:25

如果承擔連帶共同保證責任的所有保證人在訂立擔保合同的時候,明確與債權人約定了為一般保證的話,那么連帶共同保證的所有保證人都享有先訴抗辯權
2021-11-12 13:40:28

同學你好
先訴抗辯權是在保證債務中,保證人雖對債權人不享有要求其對待給付的權利,但并不等于保證人僅承擔義務而不享有任何權利,
2022-10-12 10:40:40

先訴抗辯權是在保證債務中,保證人雖對債權人不享有要求其對待給付的權利
2021-07-08 16: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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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菲 追問
2019-07-08 10:53
老江老師 解答
2019-07-08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