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 18年12月的工資未計提到19年發(fā)放的時候計提能不能行?如果保持一致性原則,19年12月的工資是否在19年計提?
答: 你好,之前沒有計提就只能是補計提了
老師,18年12月工資在19年發(fā)放的,18年12月份沒計提,19年12月份工資又在2020年1月份發(fā)放的,這樣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調整嗎?如果2020年12月份工資,想在12月計提出來,怎么調整呢?
答: 第一個問題,會調增工資的費用,因為你們列支的工資費用,大于19年申報工資的數據。 第二個問題:只能在2020年某個計提(補提)上月的工資,以及計提本月的工資處理。存在兩筆計提工資。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之前的會計19年1月計提了實際12月份和一月份的工資,那我19年年12月還可以計提12月份工資嗎,匯算清繳時是只扣除19年1月到12月的工資,18年12月份的工資不算上去嗎
答: 19年年12月還可以計提12月份工資,按當年計提的工資匯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