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一月單位通知勞動者簽合同,勞動者不愿意簽,并要求2019年1月在簽訂合同的。2018年2月到209年1月之間需要給勞動者補償金嗎?
答: 你好,一般是看勞動合同的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關系建立后3個月,勞動者拒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這里的經濟補償是指2個月的雙倍工資嗎?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超過在勞動關系建立后15個月還未簽訂勞動合同,此時是否需要給予勞動者11月的雙倍工資,還是只需要補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需要給勞動者支付11個月雙倍工資?
答: 應該支付2倍的工資,經濟補償是用2倍工資減去你當月已經發放的工資。后面那個也是一樣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已簽訂2年期勞動合同,試用期可以是2個月,用人單位可以以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勞動者補償金,為什么選項B不對呢?
答: 已簽訂2年期勞動合同,試用期可以是2個月,用人單位可以以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勞動者補償金,這個是對的呀
老師,如果跟公司簽了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次合同一年,現在合同到期了,公司不愿與勞動者續簽合同了,也沒有提前一個月告知勞動者,那現在該如何賠償勞動者呢
已簽了2年的勞動合同,可以有2個月的試用期,用人單位可以以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并且不需要支付勞動者補償金,為什么選項B是錯呢?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1年的合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后,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多少經濟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