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進的固定資產自用(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不是不可以抵扣嗎,那不應該還是稅率3%減按2%嗎?
Zqlh
于2019-04-25 15:45 發布 ??1231次瀏覽

- 送心意
金子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相關問題討論

您好,學員,題目中并未明確指出是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一般未特指的只要是在2009年1月1日之后購入的其進項稅就是可以抵扣的。
2019-04-25 15:59:21

您好,不是的,不存在您的描述
2021-08-09 05:23:00

你好,可以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
2019-02-18 11:05:47

您好,沒有5%再減2%政策
2022-01-06 11:04:21

你好,是的。2009年以前購入的未抵扣進項稅的固定資產才適用2%
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調整為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調整為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2019-09-01 21:04:03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