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半征收是從哪一年開始的
花開半夏
于2019-04-01 11:43 發布 ??4378次瀏覽
- 送心意
暖暖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2019-04-01 11:44
你好,從2019.1.1好開始的,新政策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從2019.1.1好開始的,新政策
2019-04-01 11:44:21

你好
從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規模土地使用稅減半征收
也就是從2019年1月1日開始
2020-04-09 08:32:24

第一個自成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當月起適用減征優惠
第二個自一般納稅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適用減征優惠
2019-04-20 08:33:42

2019.1.1開始的,這個, 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第二條第(一)項關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條件中的“從業人數不超過200人”調整為“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3000萬元”調整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5000萬元”。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投資,投資滿2年且符合本通知規定和財稅[2018]55號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可以適用財稅[2018]55號文件規定的稅收政策。
2019年1月1日前2年內發生的投資,自2019年1月1日起投資滿2年且符合本通知規定和財稅[2018]55號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可以適用財稅[2018]55號文件規定的稅收政策。
六、本通知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03-27 08:58:50

您好,從今年2019.1.1號起開始執行
2019-09-30 08:35:26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
花開半夏 追問
2019-04-01 11:46
暖暖老師 解答
2019-04-01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