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填寫了增值稅申報表,這里的應交稅費25057.41元寫在貸方是不是寫錯了,25057.41是銷項稅,已交稅金是不是應該寫在借方呀?
答: 已交稅金是應該寫在借方
比如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金額和增值稅申報的金額相差0.02,這個應該計入那個科目呢?已經核對了稅控盤的金額和每一月計入發票時的稅額,為什么最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的金額和申報增值稅申報表上面的繳納增值稅的金額不一樣啊?
答: 稅費申報期間,應交增值稅金額和增值稅申報表上面的繳納增值稅的金額可能出現出入的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企業應當在新一期計算企業所得稅稅額時,調整應納稅額與上一期實際繳納稅額之間的差額,將此差額作為本期的應納稅額。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稅費申報中的應納稅費款項應該計入“應交稅金”的科目中記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如何和納稅申報表的增值稅交稅金額對上?
答: 您好,按照做賬出的數據填寫報表就對上。按照做帳出的數據填寫報表就對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