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發12月的工資,現在2月申報1月個稅,報的就是12月工資,當時按5000的起征點算的個稅,比新的申報系統多算了,因為申報系統都是按百分之三算的,現在我要把這多扣的個稅在2月份工資補發給員工嗎?這個12月的工資要算在19年的累計收入里計算個稅嗎?
答: 是的,就按你說的這樣操作!放在一九年
1月份發12份的工資時,是按5000的起征點扣了個稅,現在報所屬期1月份的個稅,也就是12月份的工資,個稅系統跟我算的12月份的工資個稅有差異,因為個稅系統都是按百分之三稅率,還有馬上要算1月份的工資,該怎么著手做呢?
答: 現在按月預繳個稅算法稅率有變化 (工資累計-個人負擔的社保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起征點累計)*稅率-速算扣除-以前月份預繳稅額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你好,2月申報個稅的工資表是1月份的實際發放數(1月發放12月的工資),現在1月發放工資表的個稅和申報表的個稅不一致,申報表是扣除費用是按5000計算,當時我在1月算12月的工資時的扣除數是累計的,現在導致個稅不一致該怎么申報?也就是我當時扣同事的個稅多,現在申報的時候個稅少
答: 同學你好 作廢12月的重新報也可以
12月的工資表按舊的計算方法計算的個稅,用新系統申報的個稅存在差異,工資表是按月計算的,新的申報系統是按3%來預扣的,那是不是要把多扣的個稅補回給員工啊
公司1月份發放12月份的工資,現在2月份申報1月份的個稅,由于當時我這邊做12月工資表個稅是按照老方法測算的個稅,現在系統測算的個稅與我當時計算的方式不一樣,表格顯示多扣了個稅,那這個賬要怎么調整?
我公司是隔月報稅,1月發放12月工資,2月申報12月工資,2月發放1月工資,3月申報1月工資。現在我們計算工資時改怎么累計呢?例如現在我要計算5月的工資了,要抵扣幾個5000免稅額呢?
2018年12月份的工資2019年1月底申報個稅算不算過期了,跨月了,2018年12月的工資現在申報使用新系統還是老系統


馬老師 解答
2019-02-18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