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 訴訟時效中斷后,重新起算點為中斷事由完結之日起算。如完結之日為7月1日,請問起算日是1日還是2日。兩個老師不一樣。
答: 完結之日為7月1日為,重新起算點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6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比如2021年1月1日剛好是最后6個月的第一天,2021年5月1發生原因,6月1日恢復,那么是從6月1日起再重新計算6個月,還是到2021年7月1日就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答: 您好 從6月1日開始計算的。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請問仲裁是調解書簽收后,生效。裁決書是作出之日起,生效。民事訴訟判決書一審送達之日起15日內不上訴,生效,請問民事訴訟二審的生效時間是?
答: 你好,民事訴訟是兩審終審,所以二審是判決書作出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