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田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15-11-27 16:37
一、“營改增”對企業有利影響的分析
“營改增”試點改革實施至今已將近兩年。當前,我國正處于調整經濟結構,以及完善稅制的關鍵時刻,“營改增”改革對企業的影響無疑具有多方面的積極意義。
1.“營改增”有利于促進企業轉型升級
受“營改增”影響,目前,越來越多的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專業化協作的方式,重新尋找產業鏈的定位。武漢工貿有限公司是湖北省地方家電連鎖企業,“營改增”之后,該公司于2013年9月底成立獨立的物流子公司,通過主輔業分離進一步擴展市場。通過對外提供服務后,該公司增值稅抵扣范圍更大,營利前景更廣闊。
除了企業自身的轉型升級,“營改增”對于整個行業的細化、升級也產生了潛移默化的影響。以往業務環節越多稅負越重,“營改增”消除了重復征稅。企業從以前不得不外包,到主動尋求外包。以IT行業為例,“營改增”后IT行業更加集群化,從市場測算情況來看,“營改增”后不少IT軟件企業的外包比例達到20%以上。這樣既能提高收益水平,也給小公司發展壯大的空間,有利于整個行業集群化發展。
“營改增”后,由于企業外購的設備和服務都可以允許抵扣,而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允許抵扣更是吸引企業加大設備的更新與改造力度。網易公司財務總監劉正俊介紹說,從2012年底實施“營改增”以后,網易公司加大對增值稅抵扣鏈條上相關固定資產和服務的采購。從8月份的增值稅申報情況來看,該公司固定資產進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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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營改增”對企業有利影響的分析
“營改增”試點改革實施至今已將近兩年。當前,我國正處于調整經濟結構,以及完善稅制的關鍵時刻,“營改增”改革對企業的影響無疑具有多方面的積極意義。
1.“營改增”有利于促進企業轉型升級
受“營改增”影響,目前,越來越多的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專業化協作的方式,重新尋找產業鏈的定位。武漢工貿有限公司是湖北省地方家電連鎖企業,“營改增”之后,該公司于2013年9月底成立獨立的物流子公司,通過主輔業分離進一步擴展市場。通過對外提供服務后,該公司增值稅抵扣范圍更大,營利前景更廣闊。
除了企業自身的轉型升級,“營改增”對于整個行業的細化、升級也產生了潛移默化的影響。以往業務環節越多稅負越重,“營改增”消除了重復征稅。企業從以前不得不外包,到主動尋求外包。以IT行業為例,“營改增”后IT行業更加集群化,從市場測算情況來看,“營改增”后不少IT軟件企業的外包比例達到20%以上。這樣既能提高收益水平,也給小公司發展壯大的空間,有利于整個行業集群化發展。
“營改增”后,由于企業外購的設備和服務都可以允許抵扣,而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允許抵扣更是吸引企業加大設備的更新與改造力度。網易公司財務總監劉正俊介紹說,從2012年底實施“營改增”以后,網易公司加大對增值稅抵扣鏈條上相關固定資產和服務的采購。從8月份的增值稅申報情況來看,該公司固定資產進項所
2015-11-27 16:37:13

個人購買的商鋪出租工商企業經營使用,要交增值稅3%,城建稅和教育附加12%,印花稅萬分之三,個人所得稅1.5%,
2018-12-20 18:06:50

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控制:
一、 建立辦公設備管理制度 ,公司所有電腦、空調、打印、復印、傳真等公用設備相關資料統一由辦公室造冊存檔,實行誰使用誰保管的制度。
二、制定日常辦公用品的管理 制度,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計劃、統一購買;由辦公室和財務部共同負責,要貨比三家,做到物美價廉,使用材料要節約,減少浪費。
三、監督水電的管理 ,讓節約用電、節約用水應成為一種自覺的習慣。
四、合理制定電話使用的管理制度。讓公電公用,合理使用電話,節約通訊費,可考慮插卡電話,給員工分配話費。
五、完善車輛管理制度,公車共用,審批手續、流程嚴格執行。
六、招待費、差旅費、住宿費的報銷及出差補助的管理制度 ,對與業務相關的費用管理與控制,避免不必要的開支與浪費,合理控制公司招待費用、差旅費、住宿費的報銷標準,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2017-08-04 14:13:32

您好,有區別的,混合經營可以按一個稅率處理,兼營的可以分別稅率處理。
2017-03-25 12:59:58

(一)、營改增全面推開后“混合銷售”的表述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四十條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
本條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并兼營銷售服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
(二)、營改增全面推開后兼營銷售的表述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三十九條 納稅人兼營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四十一條 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不得免稅、減稅。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一、營改增試點期間,試點納稅人〔指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一)兼營。
試點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按照以下方法適用稅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稅率的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稅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稅率和征收率的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稅率。
2017年11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91號,對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進行了第二次修訂,對“兼營”業務的稅法表述如下:
第三條 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項目,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對于“混合銷售”業務,新修訂的《國務院令》第國務院令第691號沒有涉及,我們可以得出其沒有否定財稅〔2016〕36號關于“混合銷售”認定的結論。
2019-04-26 09: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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