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給對了開了16%的專票,對方今天也就是6.11號才說納稅義務是發生在5月前的,要求給開17%的發票,退回來要求重開,現在5月的增值稅都已經報了,而且4月也沒有針對這個業務先做收入申報納稅,對方要求開17%要同意嗎?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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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06-11 11:03 發布 ??1351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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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8-06-11 11:21
你好!先和你們稅務局溝通一下,已經稅改一個月了申報會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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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和你們稅務局溝通一下,已經稅改一個月了申報會搜問題
2018-06-11 11:21:41

你好,納稅義務發生當天就是說當天發生了這個義務,那么對應就要繳納增值稅了,屬于一個時點概念。
2021-01-08 16:02:12

你好,只要沒收款也沒開發票就不需要申報增值稅,0申報就可以了。
2019-09-20 08:51:00

同學你好,增值稅時點如下
1:一般是2個時間點,第一個時間點是收到預收款的時候,第二個時點是交房的時候
所得稅納稅時點,一般以交房時間作為所得稅納稅義務時點,如果當地稅局要求預交的話,還需要預交
2021-10-21 09:06:40

一、納稅人發生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應稅銷售行為,先開具增值稅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納稅人收取款項但未發生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行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使用“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編碼開具不征稅發票的情形除外)
二、納稅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三、納稅人采取賒銷方式銷售貨物,簽訂了書面合同的,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四、納稅人采取賒銷方式銷售貨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五、納稅人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簽訂了書面合同的,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六、納稅人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七、納稅人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特定貨物除外),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八、納稅人采取預收貨款方式,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特定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九、納稅人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2019-07-24 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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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 ̄*)o 追問
2018-06-11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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