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
確定
根據中共臨沂市委辦公室、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的《郯城縣機構改革方案》(辦字〔2019〕8 號)和《中共郯城縣委、郯城縣人民政府關于郯城縣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郯發(fā)〔2019〕3 號),制定本規(guī)定。
郯城縣財政局是郯城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郯城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接受縣委財經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縣委財經委員會具體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經濟工作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工作要求,分析研判全縣經濟形勢,把握經濟走向,提出政策建議,圍繞全縣經濟發(fā)展重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設置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負責處理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并承擔縣民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縣財政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的統(tǒng)籌協調。
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財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tǒng)一領導。
應網絡實名制要求,完成實名認證后才可以發(fā)表文章視頻等內容,以保護賬號安全。 (點擊去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