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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目的實體(Special Purpose Entity,簡稱SPE),在歐洲通常稱為特殊目的載體(Special Purpose Vehicle,簡稱SPV),是為了特殊目的而建立的法律實體,它在資產證券化中起到重要作用。在美國,SPE的興起是在20世紀70年代到80年代的金融服務行業。實際上,大多數SPE的應用是在資產支持證券(ABS)市場。SPE通常采用公司、信托或合伙形式。SPE通過一系列專業手段降低了證券化的成本,解決了融資困難的問題,而且通過風險隔離降低了證券交易中的風險。SPE方便于銀行資產負債表管理以及創造新的投資資產等級,因此令銀行和投資公司受益。SPE通常是在資產負債表之外、破產隔離、私營的實體,且可以是在岸的或離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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