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現金發(fā)放工資要繳納個稅嗎

是的,通過現金發(fā)放工資應當繳納個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收入,應當依照國家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包括從事職業(yè)活動所得的收入,以及財產出售、股權轉讓等所得。現金發(fā)放工資也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一般是按月累進的,納稅人的每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本月應納稅額上限的部分,稅率按照本月應納稅額上限的稅率乘以超額部分的稅率,以及累計已納稅額超出月應納稅額上限的部分,按照累計已納稅額超出月應納稅額上限的部分的50%確定納稅人累計應納稅額。
拓展知識:個稅的征收范圍除了工資收入,還包括獎金、補貼、勞務報酬、兼職外快等收入,以及財產所得,如出售、轉讓股權、租賃、轉讓無形資產等所得,以及分紅、入股費、繼承所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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