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承銷

承銷是指證券經營機構借助自己在證券市場上的信譽和營業網點,按照協議在規定的發行有效期限內將證券銷售出去的過程。
承銷方式有哪些?
證券的承銷方式主要有代銷、助銷、包銷、聯合承銷四種。
1、證券代銷:是指承銷商代理發售證券,并發售期結束后,將未出售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2、證券助銷:是指承銷商按承銷合同規定,在約定的承銷期滿后對剩余的證券出資買進(余額包銷),或者按剩余部分的數額向發行人貸款,以保證發行人的籌資、用資計劃順利實現。
3、證券包銷:指在證券發行時,承銷商以自己的資金購買計劃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證券,然后再向公眾出售,承銷期滿時未銷出部分仍由承銷商自己持有的一種承銷方式。
4、承銷團承銷:亦稱"聯合承銷",是指兩個以上的證券承銷商共同接受發行人的委托向社會公開發售某一證券的承銷方式。由兩個以上的承銷商臨時組成的一個承銷機構稱為承銷團。
以上四種形式中,最主要的是代銷和包銷兩種形式。
證券代銷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建立的是一種委托代理關系 。代銷過程中,未售出證券的所有權屬于發行人,承銷商僅是受委托辦理證券銷售事務;
(2)承銷商作為發行人的推銷者,不墊資金,對不能售出的證券不負任何責任,證券發行的風險基本上是由發行人自己承擔;
(3)由于承銷商不承擔主要風險 ,相對包銷而言,所得收入(手續費)也少。
承銷的期限:
證券法中,證券的代銷、包銷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否則在三個月內所售出的股票,數量未達到總數量的百分之七十的為發售失敗,則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并加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股票認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