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計入成本還是稅金及附加

一、消費稅是指在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按其流轉額交納的一種稅。消費稅是價內稅。除卷煙外均在單一環節征稅。
二、消費稅計入成本的情況有:
1、進口應稅消費品在進口環節應交的消費稅,計入該項物資的成本。
2、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應將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企業將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產機構時,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記入工程成本。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
三、除上述情況外,企業對外銷售應稅消費品應交的消費稅,借記“稅金及附加”,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補充:消費的計算公式是什么?
從價計征公式:應納稅額=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消費稅稅率。
從量計征公式: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單位稅額。
復合計征公式:應納稅額=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消費稅稅率+銷售數量×單位稅額。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計稅方法。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組成計稅價格。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消費稅的計算公式是什么 問
消費稅計稅方法分為2種,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其公式分別為:從價計征的,應納消費稅稅額=銷售額(同類消費品售價、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2、從量計征的計算公式為,應納消費稅稅額=銷售數量(移送使用數量、交貨數量、進口數量)×單位稅額。 答
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哪些 問
財會【2016】22號將“營業稅金及附加”調整為“稅金及附加”。在調整前,營業稅金及附加核算的內容主要是: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等。經調整后,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答
稅金及附加包括哪些 問
企業應當設管“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答
卷煙的消費稅計算公式 問
1、 甲類卷煙:銷售額*56% +銷售數量標準條*200支*0.003 元/支( 生產環節); 2、乙類卷煙:銷售額*36% +銷售數量標準條*200支*O.003 元/支(生產環節); 3、批發環節:加征銷售額*5%。 答
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的有哪些 問
消費稅征收環節有: 生產銷售環節(含委托加工業務)、進口環節、零售環節、批發環節 。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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