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不想享受相關免稅政策是否可以

企業不想享受相關免稅政策是可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可以放棄免稅,依照條例的規定繳納增值稅。放棄免稅后,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

小微企業享受的減免稅政策,如果中間不再享受,后期想繼續享受可以嗎?
答: 你好,有一個月不符合就不可以了,除非之后又符合條件了
民營醫院社保能否享受相關減免政策
答: 你好,因為疫情影響是可以享受社保的相應減免政策的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可以和三免三減半的政策疊加享受嗎?以及相關的政策依據說明?
答: 您好,不可以,同時符合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三免三減半”所得優惠和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條件的,可以選擇享受其中最優惠的一項企業所得稅政策。 這是政策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 512 號)第八十八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所稱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項目的具體條件和范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施行。企業從事前款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 2021 年第 12 號)第一條規定,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 100 萬元的部分,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 號)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這是稅務的答復 國家稅務總局2019年4 月18日在“新聞發布-減稅降費在行動專題專欄-總局問題答復-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問答”中對問 題“運營污水治理項目的企業,從 2016年開始享受節能環保項目所得“三免三減半”企業所得稅優惠,2019 年進入項目所得減半期, 請問2019年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答復如下,就企業運營的項目而言,如該項目同時符合項目所得減免和小型 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條件,可以選擇享受其中最優惠的一項政策。上述企業2019年可以選擇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同時放棄該項目可享受的節能環保項目所得減半征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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