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丟失是否需要登報申明作廢

不用的。
專票可憑相應發票的抵扣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規定:“四、納稅人同時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
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抵扣聯,可憑相應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或退稅憑證;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可憑相應發票的抵扣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
五、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化增值稅發票領用和使用程序有關問題的公告》(2014年第19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第三條同時廢止。”""
普票:普票丟失財政部2019年98號令55條處理,一般是取得發票復印件入賬。
(四)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憑證時,經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批準,可以復制。向外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復制件,應當在專設的登記簿上登記,并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名或者蓋章。
(五)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當取得原開出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如果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
電子發票怎么作廢 問
電子發票只能紅沖,不能作廢。電子發票沖紅的步驟如下: 一:選擇軟件左上角的“發票管理”。 二:選擇軟件中間的“發票填開”。 三:再彈出來的發票類型中選擇“普通發票”或“電子普通發票”。 答
發票紅沖和作廢的區別是什么 問
1、發票作廢適用于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的情形。 2、紅沖適用于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的,或發生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情形。 答
普通發票跨月作廢怎么處理 問
普通發票跨月作廢需要在金稅盤先開具一張內容一樣的紅字發票(負數發票),然后再開具一張正確的發票給購貨方。 答
電子普通發票作廢流程是什么 問
1、點擊軟件左上角的“發票管理”; 2、點擊中間的“發票填開”; 3、彈出來的發票類型中選擇“普通發票”或“電子普通發票”; 4、發票填開界面選擇上面的“紅字”。 答
跨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怎么作廢 問
跨月發票不能作廢,只能開一張紅字發票沖掉它.銷貨方申請符合條件: 1、 因開票有誤購買方拒收專用發票的,銷售方須在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 答

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是否需要登報聲明作廢?
答: 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需要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并將補打發票,原發票作廢報稅系統申報,申報后原發票已失效,無法在結算中使用,需要補開發票進行結算。
已作廢的發票丟失需要登報嗎
答: 你好,嗯嗯,要的,就算做廢了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你好,開給客戶的普票,客戶丟失了第二聯,現他們要求我們登報丟失證明,還要去的稅務局出具的證明,加我方發票第一聯復印件打印蓋章給他們。請問登報丟失證明后,發票會當做作廢出來嗎?是要作廢重開票 嗎?
答: 按照規定,普票,只要你把復印件蓋上發票專用章和稅局已報稅證明,提供對方就可以了,不用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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