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質押的范圍

根據《物權法》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1、匯票、支票、本票。
2、債券、存款單。
3、倉單、提單。
4、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5、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6、應收賬款。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質押背書,質押質權,質權指的票據權利,質押的就是票據權利嗎?還是其他東西?
答: 你好,同學。 就是 指票據人的權利。
質押擔保范圍包括保管費,這個保管費是誰來出,質權人,出質人還是第三方
答: 你好 一般情況下是由出質人承擔!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質權(動產/有權利憑證的權利)→自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質權(其他權利)→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其中【有權利憑證的權利指的是什么?】【質權(其他權利指的是什么?】
答: 您好,有權利憑證的權利①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應當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將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 其他權利③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權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 免費提問
- 極速解答
- 緊急催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