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取得的收入符合下列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政策優惠
(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征企業所得稅收入項目:
1、行政事業性收費;
2、政府性基金,即: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按照國務院規定程序批準,在實施企業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特定服務過程中,向特定對象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費用。
3、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
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不征企業所得稅收入項目的,應根據稅務機關要求提供有關證明資料,對未出具證明資料的收入,主管地稅機關將視為應稅收入。
(二)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可享受減稅或免稅收入項目:
1、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等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免征營業稅。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勞務免征營業稅。民辦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收入(第一道門票)免征營業稅。
2、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征各項稅收,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非醫療服務收入按規定征稅,但其收入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服務條件的部分,經稅務部門審核批準可抵扣其應納稅所得額,就其余額征收企業所得稅。盈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醫療服務收入,自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
3、從事技術成果轉讓、技術開發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可免征營業稅。民辦非企業單位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4、從事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免征企業所得稅。
5、從事第三產業的,享受國家規定的減免稅優惠政策。
6、其他按照稅法規定可享受減稅或免稅的項目,從其規定。
民辦非企業單位屬于什么單位性質 問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所謂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也就是說,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根本屬性是非營利性。 答
民辦非企業單位屬于什么類型 問
民辦非企業單位就是屬于民辦非企業單位這個類型。根據業務發生情況做相應的賬務處理,然后根據賬務處理登記相應的賬簿,出具財務報表。比如取得財政補助收入的時候賬務處理是, 借:銀行存款, 貸:財政補助收入。 答
農產品初加工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問
1、自產農產品。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包括初加工、農民專業合作社、“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免征增值稅。 2、鮮活肉蛋產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規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 答
民辦非企業單位與企業單位的區別是什么 問
民辦非企業單位與企業單位的區別, 1、定義不一樣:企業單位一般是指生產性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是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答
退伍軍人開辦公司有什么稅收優惠政策 問
一、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每戶每年12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 答

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答: 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取得的收入符合下列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政策優惠 (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征企業所得稅收入項目: 1、行政事業性收費; 2、政府性基金,即: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按照國務院規定程序批準,在實施企業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特定服務過程中,向特定對象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費用。 3、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 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不征企業所得稅收入項目的,應根據稅務機關要求提供有關證明資料,對未出具證明資料的收入,主管地稅機關將視為應稅收入。 (二)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可享受減稅或免稅收入項目: 1、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等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免征營業稅。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勞務免征營業稅。民辦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收入(第一道門票)免征營業稅。 2、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征各項稅收,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非醫療服務收入按規定征稅,但其收入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服務條件的部分,經稅務部門審核批準可抵扣其應納稅所得額,就其余額征收企業所得稅。盈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醫療服務收入,自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 3、從事技術成果轉讓、技術開發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可免征營業稅。民辦非企業單位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4、從事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免征企業所得稅。 5、從事第三產業的,享受國家規定的減免稅優惠政策。 6、其他按照稅法規定可享受減稅或免稅的項目,從其規定。
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答: 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取得的收入符合下列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政策優惠 (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征企業所得稅收入項目: 1、行政事業性收費; 2、政府性基金,即: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按照國務院規定程序批準,在實施企業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特定服務過程中,向特定對象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費用。 3、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 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不征企業所得稅收入項目的,應根據稅務機關要求提供有關證明資料,對未出具證明資料的收入,主管地稅機關將視為應稅收入。 (二)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可享受減稅或免稅收入項目: 1、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等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免征營業稅。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勞務免征營業稅。民辦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收入(第一道門票)免征營業稅。 2、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征各項稅收,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非醫療服務收入按規定征稅,但其收入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服務條件的部分,經稅務部門審核批準可抵扣其應納稅所得額,就其余額征收企業所得稅。盈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醫療服務收入,自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 3、從事技術成果轉讓、技術開發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可免征營業稅。民辦非企業單位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4、從事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免征企業所得稅。 5、從事第三產業的,享受國家規定的減免稅優惠政策。 6、其他按照稅法規定可享受減稅或免稅的項目,從其規定。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民辦非企業稅務方面有哪些優惠政策在深圳
答: 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取得的收入符合下列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政策優惠 (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征企業所得稅收入項目: 1、行政事業性收費; 2、政府性基金,即: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按照國務院規定程序批準,在實施企業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特定服務過程中,向特定對象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費用。 3、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 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不征企業所得稅收入項目的,應根據稅務機關要求提供有關證明資料,對未出具證明資料的收入,主管地稅機關將視為應稅收入。 (二)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可享受減稅或免稅收入項目: 1、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等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免征營業稅。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勞務免征營業稅。民辦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收入(第一道門票)免征營業稅。 2、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征各項稅收,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非醫療服務收入按規定征稅,但其收入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服務條件的部分,經稅務部門審核批準可抵扣其應納稅所得額,就其余額征收企業所得稅。盈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醫療服務收入,自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 3、從事技術成果轉讓、技術開發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可免征營業稅。民辦非企業單位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4、從事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免征企業所得稅。 5、從事第三產業的,享受國家規定的減免稅優惠政策。 6、其他按照稅法規定可享受減稅或免稅的項目,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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