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預計損失如何計提

當期應計提的合同預計損失準備=(預計合同總成本-預計合同總收入)×(1-完工進度百分比)-以前預計損失準備。
《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中涉及預計損失的是其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合同預計總成本超過合同總收入的,應當將預計損失確認為當期費用。建造合同預計損失實質上是施工企業的存貨跌價準備,因為施工企業正在建造的資產,類似于工業企業的在產品,性質上屬于施工企業的存貨,期末應當按照存貨準則中關于期末計提減值準備的要求對其進行減值測試。

第一年預計合同損失10萬元,并且計提了資產減值損失,借:資產減值損失——合同預計損失,貸:存貨跌價準備——合同預計損失準備;第2年預計合同損失-6.8萬元,借:存貨跌價準備——合同預計損失準備,貸:主營業務成本。為什么沖減的是主營業務成本,而不是之前計提的資產減值損失呢?
答: 你好同學,因為去年的跌價資產減值損失已經全部轉本年利潤了
預計合同損失因為法律訴訟,可以計入預計負債嗎?如果不能預計合同損失可以計入成本嗎?另外如果勝訴,可以講計入成本的預計合同損失轉出嗎?分錄是什么
答: 你好,同學。可以計預計負債處理的,這是屬于或有負債 如果轉出 借 預計負債 貸 營業外支出或留存收益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建造合同預計損失提取合同損失準備 當年提取的存貨跌價準備=(合同預計總成本-合同預計總收入)×(1-累計完工進度)-以前年度確認的存貨跌價準備,該公式為何要乘以(1-累計完工進度)
答: w我好,同學。 你這之前已經結轉的是不考慮的。你只考慮現在后面部分的減值的
- 免費提問
- 極速解答
- 緊急催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