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是否計入稅金及附加

一般是計入,但也有計入成本的。
1、銷售商品應交的消費稅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計入成本。
2、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如用于在建工程,消費稅計入工程的成本。
3、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用于直接銷售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記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
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按規定準予抵扣的,應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待用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生產出應納消費稅的產品銷售時,再交納消費稅。
4、進口應稅消費品。在進口環節應交的消費稅,計入該項物資的成本。
消費稅的計算公式是什么 問
消費稅計稅方法分為2種,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其公式分別為:從價計征的,應納消費稅稅額=銷售額(同類消費品售價、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2、從量計征的計算公式為,應納消費稅稅額=銷售數量(移送使用數量、交貨數量、進口數量)×單位稅額。 答
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哪些 問
財會【2016】22號將“營業稅金及附加”調整為“稅金及附加”。在調整前,營業稅金及附加核算的內容主要是: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等。經調整后,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答
稅金及附加包括哪些 問
企業應當設管“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答
卷煙的消費稅計算公式 問
1、 甲類卷煙:銷售額*56% +銷售數量標準條*200支*0.003 元/支( 生產環節); 2、乙類卷煙:銷售額*36% +銷售數量標準條*200支*O.003 元/支(生產環節); 3、批發環節:加征銷售額*5%。 答
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的有哪些 問
消費稅征收環節有: 生產銷售環節(含委托加工業務)、進口環節、零售環節、批發環節 。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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