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表怎么填寫

根據稅務機關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4號)相關公告:(二)修訂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登記與申報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4號)附件2《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表》的計算公式及填表說明。將《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表》第18欄次中“18=10-13”修改為“18=10×(1-減征比例)-13”,將《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表》填表說明中“二、有關欄目填寫說明”下“(十八)第18欄‘本期應補(退)費額’”的內容,修改為“反映本期應繳費額中應補繳或退回的數額。計算公式:18=10×歸屬中央收入比例×(1-50%)+10×歸屬地方收入比例×(1-歸屬地方收入減征比例)-13。
文化事業建設費計稅依據是什么 問
文化事業建設費計稅的依據是廣告業務的收入,不是辦理了廣告經營許可證就可以計稅。如果公司有廣告業務的收入就要交文化事業建設費,反之,沒有的話就可以不用交。 計算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公式是:應繳費額=計費銷售額×3%。 答
文化事業建設費計稅依據是什么 問
文化事業建設費是按照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計費銷售額的3%計算應繳費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繳費額=計費銷售額×3%。 計費銷售額,為繳納義務人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減除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的含稅廣告發布費后的余額。 答
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表怎么填 問
登錄電子稅務局,進入稅費申報及繳納界面,選擇【綜合申報】的【文化事業建設費】。這里需要注意,申報文化事業建設費,必須先進行增值稅申報。 答
文化事業建設費的計稅依據 問
文化事業建設費是按照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計費銷售額的3%計算應繳費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繳費額=計費銷售額×3%。 計費銷售額,為繳納義務人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減除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的含稅廣告發布費后的余額。 答
文化事業建設費怎么申報 問
(一)“繳納義務人識別號”,填寫稅務機關為繳納義務人確定的號碼; (二)“繳納義務人名稱”,填寫繳納義務人名稱全稱,不得填寫簡稱; (三)“費款所屬期”,指繳納義務人申報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所屬時間,應填寫具體的起止年、月、日。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