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資產計提減值準備后不得轉回

哪些資產計提減值準備后不得轉回:
資產減值準則規范的企業非流動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不得轉回,具體包括以下資產:
(一)對子公司、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
(二)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三)固定資產;
(四)生產性生物資產;
(五)無形資產;
(六)商譽;
(七)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權益和井及相關設施。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計提減值準備不得轉回。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存貨等計提的減值,在影響減值的因素消失后,可以轉回。

哪些資產計提了減值準備后不得轉回?哪些可以呢?
答: 存貨,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貸款和應收賬款;可以轉回 固定資產,長期股權投資(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長期股權投資(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無公允價值),投資性房地產(成本模式),無形資產,商譽;不可以轉回
哪些資產需要計提減值準備,哪些減值準備后期可以轉回,哪些不可以轉回?
答: 存貨、應收賬款、債權投資、其他債權投資、持有待售資產、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約成本、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值可以轉回。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投、商譽、在建工程、工程物資、成本法的投資性房地產減值不可以轉回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減值準備,一經計提,在以后持有期間不能轉回。 請問下哪些減值準備一經計提就不得轉回了呢?
答: 一、存貨減值:可以轉回,如果已經計提減值的產品已經銷售,要同時結轉已計提的減值。 二、固定資產:不可以轉回。 三、無形資產:不可以轉回。 四、投資性房地產: 1、成本計量不可以轉回。 2、公允價值計量不計提減值。 五、金融資產: 1、交易性金融資產不計提減值。 2、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以轉回。 3、應收賬款和貸款可以轉回。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轉回。(如果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權益工具不是通過損益轉回) 六、長期股權投資:不可以轉回。 七、遞延所得稅資產:可以轉回(要符合一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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