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限額調整后的其他相關費用計算公式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第一條至第六條規定,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包括:
1.人員人工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
3.折舊費用;
4.無形資產攤銷;
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6.其他相關費用。其中其他相關費用是指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此項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第二條第(三)項規定,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項研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在計算每個項目其他相關費用的限額時應當按照以下公式計算:其他相關費用限額=《通知》第一條第一項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中的第1項至第5項的費用之和×10%/(1-10%)。當其他相關費用實際發生數小于限額時,按實際發生數計算稅前加計扣除數額;當其他相關費用實際發生數大于限額時,按限額計算稅前加計扣除數額。

匯算清繳報表中第34行,經限額調整后的其他相關費用,這個其他費用的限額公式是?
答: 其他相關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那么除其他相關費用,1-5項費用合計占研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1-10%=90%。那么研發費用總額=1-5項費用合計/90%.
限額調整后的其他相關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金額一樣嗎
答: 你好,這個是不一樣的,這個,其他相關費用金額可以直接加計扣除,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輔助賬其他相關費用17104,經限額調整后的相關費用是2550.07,輔助賬稅法規定的歸集金額該如何調整數據
答: 對于輔助賬中其他相關費用的歸集金額調整,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確定輔助賬中其他相關費用的初始數據。這可能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和需要歸集的費用項目來確定。 2.根據限額調整后的相關費用金額,調整輔助賬中其他相關費用的歸集金額。具體來說,將初始數據與限額調整后的金額進行比較,取較小值作為歸集金額。 例如,如果初始數據為17104元,限額調整后的相關費用為2550.07元,那么歸集金額應為2550.07元(因為2550.07元小于17104元)。 1.在輔助賬中記錄歸集金額的調整。這可以包括對相關費用科目的調整和對應金額的增減。 2.根據稅法規定,對于其他相關費用的歸集金額可能還需要進一步調整。這可能涉及到對歸集金額的增加或減少,以滿足稅法的要求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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