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稅合并與免稅合并的區別

免稅合并和應稅合并的區別:
免稅合并,即被合并企業不確認全部資產的轉讓所得或損失,不計算繳納所得稅。應稅合并下被合并方需要計算繳納所得稅。
免稅合并下,稅法不承認公允價值,也就是說合并企業接受被合并企業全部資產的計稅成本,須以被合并企業原賬面價值為基礎確定,所以說免稅合并下資產或負債的計稅基礎就是原賬面價值,而如果投資方是采用公允價值入賬的,這樣一來,資產負債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就會產生暫時性差異,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
應稅合并下,稅法認可其公允價值,資產或負債的計稅基礎就是公允價值,如果投資方采用公允價值入賬,此時,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就是相等的,不會產生暫時性差異,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
(1)應稅合并:
被合并企業:按照公允價值轉讓和處置資產,并繳納所得稅,
合并企業:接受被合并企業的資產,計稅基礎為公允價值,
同一控制會計處理:按賬面價值核算,產生遞延所得稅,
非同一控制會計處理:按公允價值核算,不產生遞延所得稅,
(2)免稅合并:
合并企業:接受被合并企業的資產,計稅基礎為原賬面價值,
被合并企業:不繳納所得稅,
同一控制會計處理:按賬面價值核算,不產生遞延所得稅,
非同一控制會計處理:按公允價值核算,產生遞延所得稅。

合并報表與個別報表區別
答: 個別財務報表與合并財務報表關系: 1、區別: 合并財務報表反映的是母公司和子公司所組成的企業集團整體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反映的對象是由若干個法人組成的會計主體,是經濟意義上的會計主體,而不是法律意義上的主體。個別財務報表反映的則是單個企業法人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反映的對象是企業法人。對于由母公司和若干個子公司組成的企業集團來說,母公司和子公司編制的個別財務報表分別反映母公司本身或子公司本身各自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而合并財務報表則反映母公司和子公司組成的集團這一會計主體綜合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編制要求: 合并財務報表是由企業集團對其他有控制權的控股公司或母公司編制。也就是說,并不是企業集團中所有企業都必須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更不是社會上所有企業都需要編制合并財務報表。與此不同,個別財務報表是由獨立的法人企業編制,所有企業都需要編制個別財務報表。 3、隸屬關系: 合并財務報表以個別財務報表為基礎編制。企業編制個別企業財務報表,從設置賬簿、審核憑證、編制憑證、登記會計賬簿到編制財務報表,都有一套完整的會計核算方法體系。而合并財務報表不同,它是以納入合并范圍的企業個別財務報表為基礎,根據其他有關資料,抵銷有關會計事項,對個別財務報表的影響編制的,它并不需要在現行會計核算方法體系之外,單獨設置一套賬簿體系。 4、編制方法:: 合并財務報表的編制有其獨特的方法。個別財務報表的編制有其自身固有的一套編制方法和程序。合并財務報表是在對納入合并范圍的個別財務報表的數據進行加工的基礎上,通過調整,將企業集團內部的經濟業務對個別財務報表的影響予以抵銷,然后合并個別財務報表各項目的數額編制。因此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需要運用一些特殊的方法,比如編制抵銷分錄、運用合并工作底稿等。
非同控股合并與吸收合并處理上有什么區別?
答: 控股合并的話 被合并單位的法律主體 還是存在的 只是變更了股東 合并方 通過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 吸收合并的話 被合并單位的法律主體 不存在了 相關的資產負債 并入合并單位中的哦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應稅合并和免稅合并各是什么意思?
答: 應稅合并下資產或負債的計稅基礎就是公允價值,而取得資產或負債的入帳價值也是其公允價值,對于二者不產生差異,不須確認遞延所得稅。 除符合稅法規定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的外,適用一般性稅務處理規定。企業合并,當事各方應按下列規定處理: 1.合并企業應按公允價值確定接受被合并企業各項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 2.被合并企業及其股東都應按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 3.被合并企業的虧損不得在合并企業結轉彌補。 免稅合并是指合并企業支付給被合并企業或其股東的非股權支付額,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權票面價值15%的,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當事各方可選擇免稅處理,即被合并企業不確認全部資產的轉讓所得或損失,不計算繳納所得稅。被合并企業的股東以其持有的原被合并企業的股權交換合并企業的股權,不視為出售舊股,購買新股處理;免稅合并下,合并企業接受被合并企業全部資產的須以被合并企業原賬面凈值為基礎確定。 簡單的說就是,免稅合并下資產或負債的計稅基礎就是原賬面價值,而取得資產或負債的入帳價值是其公允價值,對于二者的差異,要確認遞延所得稅。 如果是免稅合并,題目會明確說明。如果不說明,應默認為是應稅合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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