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捐贈是否視同銷售

無償捐贈是視同銷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其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6)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無償捐贈屬于視同銷售嗎?無償捐贈和無償贈送屬于同一類嗎?
答: 無償捐贈行為是視同銷售行為,依據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在全面營改增以后,增值稅視同銷售從銷售貨物,又增加了視同銷售服務、視同銷售無形資產與不動產等方面,其規定如下: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十四條規定,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二)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領英卓越會計網 會計考證 無償捐贈行為是否視同銷售行為 2020-03-25 08:38 來源:領英卓越會計網 閱讀量:104 導讀:2020年春節伊始,新型冠狀病毒席卷祖國大地,全國各族人民發揚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精神向重病區捐錢捐物,那么,小編今天在本章中就和各位財務菜鳥來討論學習一下無償捐贈行為是否視同銷售行為?哪些行為不視為銷售行為呢? 免費提供專業財稅問題解答,讓您避免稅務行政處罰風險 免費咨詢老師(3分鐘內極速解答) 唐汨沙|官方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 無償捐贈行為是否視同銷售行為 無償捐贈行為是視同銷售行為,依據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在全面營改增以后,增值稅視同銷售從銷售貨物,又增加了視同銷售服務、視同銷售無形資產與不動產等方面,其規定如下: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十四條規定,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二)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無償捐贈行為是否視同銷售行為 不算做視同銷售行為有哪些? 以下是不視同銷售行為,而作為銷售行為處理的: 按照稅法的規定,自產、委托加工或外購的產品用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債務重組,不屬于視同銷售,而是銷售行為,對于這兩項業務會計上也是要確認收入的。 ⑴用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借: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銀行存款等(或借方) ⑵用于債務重組: 借:應付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銷項稅: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
向災區捐贈無償捐贈物資,視同銷售嗎
答: 你好 是的 計入營業外支出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企業對外捐贈一批產成品,成本80000元,計稅價格100000元。銷售原材料一批,貨款30000元,增值稅為5100元,款項由銀行收訖,材料成本23000元。 分錄咋做?新手上路,請多關照
答: 1.捐贈 借 營業外支出 80000 100000*17% 貸 存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100000*17%;2.銷售 借 銀行存款 35100 貸 其他業收入 3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5100,同事結轉成本 借 其他業成本 23000 貸 原材料 23000
- 免費提問
- 極速解答
- 緊急催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