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收入確認時間是什么時候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和《增值稅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一般規定,即“應稅行為發生過程中收取的款項、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已到、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而應稅行為已完成的”,不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是否確認收入,稅法上都要確認收入的。

老師,回遷房的土地是招拍掛取得,有土地出讓金返還。 回遷安置房,確認收入嗎?啥時候確認?確認依據是什么?結轉收入嗎?分錄如何做?
答: 同學你好,(一)房地產企業用建造的本項目房地產安置回遷戶的,安置用房視同銷售處理,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87號)第三條第(一)款規定確認收入,同時將此確認為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拆遷補償費。 確認多少收入就確定成本(比如,確認1000萬的收入,同時確認1000萬的成本),不產生增值。
出售土地什么時候確認收入?比如交付土地?收到部分資金時?怎么確認
答: 一般是摘牌后就可以確認了,不用等到收資金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有一個有點弱,但是困擾我的問題。。。。。。。 那就是什么時間確認收入的問題。 一直以來,我都是開票就確認收入的。我們是做系統集成的,項目一般時間比較長,提前給錢不要發票的倒是沒有,但是經常開了票過了好幾個月大半年的才回款的,我的應收就在那一直掛著,有的是票開了最后回不了款,最后壞賬了。一般合同簽訂后幾個月后才開始回款的。我的問題是何時確認收入才比較科學呢? 1、合同簽訂時 2、開發票時 3、回款時
答: 你好!稅務局一般是按發票開出時確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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