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無形資產處置
一、定義
無形資產的處置,主要是指無形資產出售、對外出租、對外捐贈,或者是無法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時,應予終止確認并轉銷.
二、兩種方式
1、無形資產的出售
出售時,應將取得的價款與該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資產處置利得或者損失(營業外收入或者營業外支出),計入當期損益.但其確認的時點,應按照收入確認中的有關原則進行確定.
借:銀行存款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貸:無形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借或貸)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2、無形資產的出租
將取得的租金收入,在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情況下,應確認相關的收入及成本,并通過其他業務收支科目進行核算.
取得租金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攤銷出租無形資產的成本并發生與轉讓有關的各項費用支出時: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攤銷
三、無形資產的報廢
如果無形資產預期不能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則不再符合無形資產的定義,應將其報廢并予以轉銷,其賬面價值轉作當期損益
借: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營業外支出 差額
貸:無形資產
綜合題
2016年10月2日,A公司與B公司簽訂不可撤銷合同,將一項無形資產(非土地使用權)出售,取得不稅價款300萬元,應繳納的增值稅為18萬元(適用增值稅稅率為6%,不考慮其他稅費,300×6%=18萬元),預計2017年1月將辦理完畢相關手續.該無形資產系2014年7月2日購入,實際支付全部價款為720萬元,預計法律剩余有效年限為8年,A公司估計受益期限為5年,采用直線法攤銷.2017年1月2日,A公司辦理完畢無形資產的相關手續.
(1)2016年10月末
至2016年10月2日無形資產的累計攤銷額=720÷(5×12)×27=324(萬元)
至2016年10月2日該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720-324=396(萬元)
原賬面價值高于調整后預計殘值的差額,應作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調整后預計凈殘值=公允價值300-處置費用為0=300(萬元);原賬面價值高于調整后預計殘值的差額=396-300=96(萬元)
借:資產減值損失 96
貸: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96
(2)2016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列示
"劃分為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項目為300萬元.
(3)2017年1月2日
借:銀行存款 318
累計攤銷 324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96
貸:無形資產 72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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