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估價格與實際價格不同怎么調賬?
答: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對于已驗收入庫的購進商品,但發票尚未收到的,企業應當在月末合理估計入庫成本(如合同協議價格、當月或者近期同類商品的購進成本、當月或者近期類似商品的購進成本、同類商品同流通環節當期市場價格、售價*預計或平均成本率、等)暫估入賬.
暫估材料正確的賬務處理為:
(1)月末按材料的暫估價入賬: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2)下月初,用紅字沖回: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3)實際結算憑證到達: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并且根據新價格計算應該計入成本的金額,將其與原轉入成本的差額進行處理:
借:生產成本或制造費用、管理費用
貸:原材料(紅字或藍字)
暫估入庫是單獨設應付賬款--暫估入賬戶還是直接暫估到客戶名下?
《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是單獨設應付賬款--暫估入賬戶,該方法應用較廣,其優點是便于查詢核對未取得發票的入庫材料的情況,缺點是賬務中不能全面準確反映應付每個客戶的款項(因其不含增值稅),不利于應付賬款的管理,有可能出現多付款或不能及時付款的情況.
實務中,大部分會計人員認為:暫估入賬戶無論怎樣設置,也只是個過渡性賬戶,若暫估入賬情況不經常發生,只是臨時性、偶然性的有此類業務,怎樣設置都無大礙.但若暫估經常發生,且客戶較多,應直接暫估到相應的應付賬款客戶名下,這樣能解決上述單獨設應付賬款--暫估入賬戶的問題.最好是應付賬款明細賬下設三級明細,即對每家客戶核算應付(票到)和暫估(票未到),以利于對賬.但此法也有缺點,就是不能對暫估人材料直接查詢.
暫估價格與實際價格不同怎么調賬?應該如何暫估?上文都已經為大家做了詳細的解答,相信學完本文都能夠很好的掌握這個基礎知識了,還有其他需要解決的問題可以直接在線提問學堂的答疑老師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