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補交城建稅滯納金分錄
一、繳納城建稅的滯納金的會計分錄是:
借:營業外支出-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
二、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盤虧損失等.期末,應將"營業外支出"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營業外支出"科目應無余額.
三、滯納金是指針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或者不按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它是稅務機關或者債權人對逾期當事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企業補繳附加稅會計分錄怎么處理?
不跨年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
借:應交稅費--城建稅
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跨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
借:應交稅費--城建稅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銀行存款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年末補交城建稅滯納金分錄怎么處理?整體上來說,按照小編老師針對企業在年末補交城建稅的滯納金的賬務處理介紹,相信你們都知道企業是可以通過營業外支出的科目進行核算的,當然如果你們對此還有什么其他的會計問題,不妨來本網站上找老師進行咨詢,一定會有所收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