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按季度計提教育費附加嗎

2019-11-25 13:4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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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的納稅比例是不同的,不管是增值稅還是城建稅以及教育費附近,稅務上都有相關的規定.如果作為小規模納稅人,怎樣繳納教育費附加呢?可以按照季度計提教育費附加嗎?

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按季度計提教育費附加嗎

營改增后小規模納稅人地稅附加稅怎么計提?

營改增后,地稅是以增值稅,消費稅等主稅為計提基準.計提時,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建設維護費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地稅附加費每個地方會有不同,征收率也有差異,具體以當地稅局為準.

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按季度計提教育費附加嗎

問:小規模納稅人收入低于十萬,需要繳納教育費附加嗎?

答:一、小規模納稅人企業月收入低于十萬元的,不需要繳納教育費附加.

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第一條規定,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三、從2016年2月1日起,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或月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免征的兩項附加計入營業外收入.但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2萬元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相應地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及兩項教育附加.

四、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例如,某商業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2017年1月份含稅銷售收入3.09萬元,2月份含稅銷售收入9.27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7%,教育費附加征收率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2%.會計處理如下:

一、1月份會計處理

1.計提增值稅時 :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30:9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3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900

2.根據財會〔2013〕24號和財稅〔2015〕96號文件規定 :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900

貸:營業外收入--減免稅額 900

3.計提城建稅及附加為0

會計學堂小編總的認為其實,小規模納稅人按季度計提教育費附加主要是看每個月的銷售額,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如果沒有超過10萬,是不需要計提,但如果超過10萬銷售額,按一定比例計提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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