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股權投資損失是否審批才可扣除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號)第六條規定,企業的股權投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減除可收回金額后確認的無法收回的股權投資,可以作為股權投資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一)被投資方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或者被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的;
(二)被投資方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累計發生巨額虧損,已連續停止經營3年以上,且無重新恢復經營改組計劃的;
(三)對被投資方不具有控制權,投資期限屆滿或者投資期限已超過10年,且被投資單位因連續3年經營虧損導致資不抵債的;
(四)被投資方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累計發生巨額虧損,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過3年以上的;
(五)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因而,符合上述條件的股權投資損失方可在稅前扣除。如果是投資年度因權益法所計算出來的投資損益不能在稅前扣除。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88號)第五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資產損失按稅務管理方式可分為自行計算扣除的資產損失和須經稅務機關審批后才能扣除的資產損失。
下列資產損失,屬于由企業自行計算扣除的資產損失:(五)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通過證券交易場所、銀行間市場買賣債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發生的損失;上述以外的資產損失,屬于需經稅務機關審批后才能扣除的資產損失。
長期股權投資確認時間是怎樣的
長期股權投資確認時間有五個條件,當這五個條件全都滿足時,便可以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這五個條件分別為:
1、公司內部股東大會已經批準;
2、需要外部審批的已經得到外部的審核同意;
3、已經履行了財產交割手續;
4、已經支付了大部分款項,或者說后續支付款項沒有障礙;
5、已經實質控制了公司。
長期股權投資損失是否審批才可扣除由會計學堂發布,本文的講述的第二部分內容為長期股權投資損失的相關知識,大家可以延此拓展開去,一來可以清掃一些知識盲點,二來可以完整知識結構。